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
一、優惠政策:
1,稅收扶持:如果是發明專利授權,上繳的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的地方收入部分五年內給予減免,之后三年給予減半扶持。如果是實
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集成電路設計版圖登記證書則享受三免兩減半。(中資企業拿到受理通知書即可辦理)。
2,資金扶持:優先享受科技基金支持(如科技創新基金,小巨人基金等)
3,財政擔保貸款支持。給予貸款貼息支持。轉化中業績突出者,可申請市人才資金資助、享受政府津貼。無形資產作價:無形資產作價占注冊
資本的比例可達70%。
4,人才引進:項目主要研發人戶口(及配偶和子女)遷入本市、免城建費。
5,職稱評定:項目轉化人可破格評定相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6,稅收抵扣:技術開發費用的1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當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規定在5年內結轉抵扣;在滬的企業(包括外商)以企業
稅后利潤投資于成果轉化項目,政府返還對應的已征所得稅的地方收入部分。
二、高轉項目認定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項目的核心技術需符合《上海市高新技術產業和技術指導目錄》
2、項目的核心技術擁有受中國法律保護的知識產權,所有權歸屬清晰。
3、項目所形成的產品應通過經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或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資質認定的檢測機構的檢測。
凡屬醫藥、醫療器械、農藥、計量器具、壓力容器、郵電通信等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產品,須具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頒發的產品生產許
可。屬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必須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
4、項目所形成的產品(服務)屬于企事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項目正處在轉化階段,尚未形成產業化。
5、項目的總體技術與其它同類產品(服務)相比具有顯著的創新性和先進性,且項目具有潛在的經濟效益和較好的市場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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