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自主創新產品認定
一、優惠政策:被認定為自主產品后企業產品優先享受政府采購、同時企業優先享受其他稅收和資金類資助。
二、申請條件:
1、凡依法在上海市登記注冊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均可申請認定。
2、產品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符合本市產業技術政策和其他相關產業政策。
3、產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且權益狀況明確。產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是指,申請單位經過其主導的技術創新活動,在我國依法擁有知識產權的
所有權,或依法通過受讓取得知識產權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4、產品具有自主品牌,即申請單位擁有該產品注冊商標的所有權。
5、產品創新程度高,掌握產品生產的核心技術和關鍵工藝,屬全新型、或本市首創型產品,或屬根本性、重大性改進型產品,或屬國內外率先
推出技術標準的產品。
6、產品技術先進,在同類產品中處于國際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
7、產品質量可靠。經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或本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資質認定的實驗室和檢查機構按產品企業標準抽檢或現場檢測合格
,并經用戶使用其質量穩定可靠的產品(申報訂購的產品除外)。屬國家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產品(如:醫藥、醫療器械、農藥、計量器具
、壓力容器、郵電通信等產品),必須具有國務院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頒發的產品生產許可;屬國家實施強制性認證的產品,必須通過強制
性產品認證。
8、產品具有潛在的經濟效益和較大的市場前景。
|